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(2017]4号)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,民乐县中医医院对已建成的民乐县中医医院增使用1台血管造影机项目开展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3月05日(20个工作日)。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、项目名称:民乐县中医医院新增使用1台血管造影机项目
2、建设地点: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北街社区乐民路1号
3、建设单位:民乐县中医医院
4、联系方式:朱逸夫/13689488111
二、项目概况
民乐县中医医院在住院部九楼改建一间介入导管2室及相关辅助功能场所,介入导管2室净面积47.45m2(南北长7.45m×东西宽6.37m×高3.0m),在介入导管2室内新增1台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产Optima IGS Plus型的DSA(额定管电压125kV、额定管电流1000mA),本项目DSA用于放射诊断及介入治疗,属于Ⅱ类射线装置,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9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为45万元,环保投资比例为5.59%。
本项目环评文件于2023年06月26日已取得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《民乐县中医医院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(DSA)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张环环评发〔2023〕23号)
三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
本项目DSA机房受检防护门上方安装了工作状态指示灯,并做到门灯联锁,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,医院制定了DSA安全操作规程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,并做到制度上墙,治疗床安装有急停按钮,设置有效的闭门装置、观察窗及对讲装置。DSA机房内设置了送排风系统。医院配备了1台辐射检测仪器、已为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足够的辐射防护用品,各措施落实到位。
四、验收结论
民乐县中医医院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,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,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,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,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,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。
综上所述,验收组一致同意民乐县中医医院增使用1台血管造影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验收。
附件:
1.民乐县中医医院新增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(DSA)项目竣工环境
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2.民乐县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
https://cdn.yun.sooce.cn/4/64017/pdf/17388884987833d073cb9d327d9380fae0861af809280.pdf
https://cdn.yun.sooce.cn/4/64017/pdf/173888849878451c0482c4fc79178f1c1e4050a63a53b.pdf